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或不合格(不稱職)的,該考核年度不計算為職稱申報規定的資歷年限。
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技術成果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
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一)作為完成人,獲得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參與編制本行業內具有指導性、規范性政策文件或集成電路有關技術規范、規程、標準、教材、技術手冊1項以上,并已頒布實施。
(三)參與完成與專業相關的省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或驗收。
(四)參與開發與專業相關的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2項以上,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五)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與專業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1件以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2件以上,或軟件著作權2件以上,已實施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六)參與實施首臺套重大裝備和關鍵零部件產品的相關工作,并通過驗收。
(七)獲得市(廳)級集成電路行業協會或專業機構認證新產品、新技術1項以上,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八)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