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寧人社函〔2024〕111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寧東管委會,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直屬事業單位,各評審委員會,各自主評審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和中央、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推進人才評價體制機制改革,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7〕94號)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全區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一)不斷完善職稱評價標準
1.加快職稱評審條件修訂工作。針對現行條件評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條件進行集中修訂。建立完善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構建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等多維度的評價指標,形成一整套有利于專業技術人才潛心研究、擔當履職和敢于創新的職稱評審標準。按照成熟一批、審核實施一批的思路,5月份,完成第一批修訂審核工作。各系列(專業)評審條件修訂審核工作全部于8月底前完成。
2.開展新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新制定人力資源、知識產權、養老護理、規劃等專業職稱評審條件。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作為評價的核心內容,以鮮明的人才評價導向,促進新職業人才隊伍提質擴面。
3.完善特殊崗位專技人員職稱評審標準。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實行分類評價。各高校和職業院校要制定適應本校思政工作與教育管理特點的輔導員、思政課教師、行政人員、行政與教學“雙跨”人員等職稱評審條件,實行“自定標準、比例單列”;教育廳要結合實際,制定教研、教輔、特殊教育、中小學特殊崗位人員的職稱評審標準與評審條件;自治區衛健委、教育廳要拓寬思路,研究完善“凡晉必下”的具體條件。以上完成后須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意后施行。
(二)持續完善職稱評審體系
1.啟動6個新設專業職稱評審。新設專業于今年5月底前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6月上旬啟動職稱評審工作。全區養老護理專業評審,由自治區民政廳負責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知識產權專業評審,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負責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工程系列數字技術工程專業評審,由自治區通信學會負責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藥學(非臨床單位)專業評審,由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人力資源專業評審,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葡萄酒專業評審,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授權銀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
2.規范調整職稱評審專業。圍繞“六新六特六優”產業需求和人才發展需要,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結合實際對不再適應行業發展的職稱評審專業進行認真梳理剔除,對不規范的職稱評審專業予以調整、整合,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申請設立新的職稱評審專業。5月10日前,各行業主管部門將新調整的專業目錄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3.大力支持“三區建設”。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鄉村全面振興樣板區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建設,完善和用好基層職稱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根據我區專技人才隊伍建設需要,適度向教育、科技、衛生、農業、數字、環保、安全、交通物流、新經濟新業態等領域傾斜,向企業傾斜,向柔性引進人才與“組團式”幫扶人員傾斜。做好高素質農民職稱評審,對為鄉村振興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縣級人民政府推薦,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三)持續擴大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范圍
1.實行企業職稱評審試點。各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選擇1-2個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民營企業作為初、中級職稱自主評審試點,在明確評審對象和專業范圍的基礎上,指導組建企業職稱評審委員會,充分發揮企業在人才評價中的主體作用。
2.擴大評審權限下放范圍。在衛健、教育部門繼續擴大職稱評審權限,將衛生系列正副高級評審權限下放至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寧夏婦女兒童醫院、銀川市婦幼保健院,高職系列正副高評審權限下放至寧夏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實行自主評審。
3.支持自治區重大決策、重點產業。支持寧夏高等研究院和六盤山實驗室、賀蘭山實驗室開展自然科研系列、工程技術系列正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可根據工作需要,分步向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自主評審工作。對現代化工、輕工紡織、新材料專業分別開展專項評審,實行“一產一策”“一鏈一策”,實現產業人才精準評審。推動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融合發展。
(四)落實重點領域人才傾斜政策
1.加大民企職稱傾斜力度。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支持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十條傾斜措施》,自治區、市、縣(區)三級人社部門開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服務窗口,提供職稱評審政策查詢、咨詢等服務,為民營企業符合破格人員提供職稱申報建議書,暢通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通道,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操作辦法另行印發。
2.開通靈活就業人員職稱評審代理服務。各市、縣(區)在政務服務大廳或“塞上江南人才溫馨服務站”設立人才服務窗口,受理靈活就業人員職稱申報代理業務,滿足靈活就業人員職稱晉升需求,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的專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和業績成果等情況,指導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3.落實好援外醫療人員職稱評審優惠政策。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改進和加強援外醫療隊工作實施細則》,規范衛生系列職稱評審管理,促進衛生專業全面發展,列入自治區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名單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享受職稱評審傾斜政策的截止時間調整為2027年。
二、嚴格規范評審申報工作
(一)規范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2024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時間表》(見附件1),抓緊制定職稱評審計劃,形成評審方案,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組織開展評審。各市(縣、區)、行業主管部門、評審單位要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和職稱評審工作操作規程》(寧人社規字〔2021〕16號)規定的程序組織評審,及時到“寧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統—職稱評審”開通職稱網上申報通道(http://222.75.70.73:8001/zcps/,以下簡稱:職稱評審系統),組織網上申報,并于5月底前完成申報。所有申報人員須登錄職稱評審系統,嚴格按照操作說明和教學視頻,按時提交相關申報資料,完成網上職稱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嚴格評審崗位結構比例。對全員崗位管理、專業人才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須嚴格按照不超過相應層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的120%申報評審,其中中小學教師和高等院校教師系列嚴格在崗位結構比例內評審,已取得高級職稱人數(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單位高級崗位職數120%的可申報高級職稱。取得高級職稱人數已超出崗位職數120%的單位,采取“退二進一”(退出人員為已取得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退出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方式擇優推薦申報,逐步控制到崗位結構比例內。對做出突出貢獻、全職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人社部、自治區有關政策要求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申報職稱。申報過程中,申報事業單位須如實填報《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推薦數量統計表》(附件2),詳細填寫年度所有申報人員信息,各評審單位嚴格審核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評審。
(三)深化事業單位職稱評審制度改革。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職稱改革精神和自治區黨委部署,扎實落實《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24年工作要點》,科學把握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后破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提高對職稱改革、評價工作系統性、科學性、復雜性、風險性的認識,拓展改革的廣度和深度,制定出臺《關于推動事業單位職稱評審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在調研與吸收借鑒外省(區)經驗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優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方式,促進專業技術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協調發展,以改革的動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和潛力。
(四)推動繼續教育公需課學時“減負”。按照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繼續教育專業課、公需課學時不少90學時,專業課、公需課由個人選學,學時學滿即可。結合我區實際,公需課學時由每年30學時調整為18學時,不收取任何網上學習費用。同時加強與教育、衛健、交通、水利等部門的聯系溝通,盡量減少專業課與公需課內容和課程的重復設置,減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負擔。
三、加強職稱評審監管
(一)加強專家管理。全面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職稱評審專家管理辦法》,5月份啟動寧夏職稱(含人才)評審專家庫調整完善工作。各級人社部門、各系列(專業)組織評審單位進行新一輪專家庫調整備案工作,在廣泛遴選基礎上,新補充各行業專家入庫,并對現有已入庫專家進行復審、調整、完善信息。調整后的專家庫應于開展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前,向自治區和同級人社部門備案,未進行備案并取得審核同意的,不得開展評審工作。職稱評審委員會專家須從已備案專家庫中抽取,抽取同一單位(含下屬單位)專家數不得超過每次評審會專家總數的1/3,同一小組不得高于1/3,且與上年度出席評審會專家調整人數不得低于1/3。今年起,實行職稱評審專家差額抽取。次日組織評審的,在評審前12小時內抽取;當日組織評審的,在評審前4小時內抽取;預抽取人數按實際所需人數的1/3—4執行。
(二)強化資格審核。對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核查聘任文件或勞動合同(含電子勞動合同);企業、社會組織申報人員因核查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含電子勞動合同);柔性引進人才應核查與我區企業事業單位簽訂的工作協議等。加大對申報人職稱信息、業績材料、論文論著弄虛作假的核查和打擊力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情形的人員,應向用人單位進行通報,相關信息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記錄期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相關單位與個人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移交相關情況。
(三)嚴肅評審紀律。各評審委員會和用人單位要將職稱評審作為人事管理、干部評價的重要依據,作為德、能、勤、績、廉考核與廉政風險防控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內部監督防范機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各評審委員會要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有條件的評審委員會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新聞媒體等參與監督,增強透明度,擴大知情權。對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群眾舉報,要及時組織核查,杜絕各類違紀違法問題發生。
(四)做好正面宣傳。各組評單位要主動溝通協調人社部門把關審核有關事項,及時了解掌握和宣傳職稱評審工作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在社會面樹立職評工作權威和良好形象。要各負其責,主動對接用人單位,傳達評審工作相關部署要求,做好政策和業務闡釋,做好疑難事項解讀,指導用人單位發揮好第一關口作用。要主動對接申報人員,采取集中宣講、一對一輔導、點對點提示等多種方式,使其充分了解相關政策,全程關注申報情況,推動評審工作順利開展。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
1.2024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間計劃表
2.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推薦數量統計表
3.寧夏回族自治區職稱評審專家備案登記表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